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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什么情况下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1、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退休人员;

3、职工未就业配偶。

申请条件:

1.2022年12月4日前需符合国家、省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2022年12月4日(含)后不再判断计生条件(以生育日期判断)。

2.按时足额缴费次月起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生育保险为正常参保状态。

3.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城乡居民或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津贴由个人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城乡居民或灵活就业人员于2023年1月1日(含)后生育的不再享受生育津贴)。

4.用人单位已经垫付生育津贴的(即产假结束后),在分娩后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日起三年内办理生育津贴零星报销手续。

5.职工产假或休假期间发生工作调动的,需按规定连续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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