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涉外离婚的解决途径具体有哪些

涉外离婚的解决途径具体有两种,具体如下: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起诉离婚: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


(资料图片)

二、

涉外离婚的办理地点

1.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找法网提醒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

2.国外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一方原住所地或国内最后居住地法院办理离婚。

3.中国公民分居国内外,国内法院有权管辖,双方均可在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立案起诉。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可以选择在原告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诉讼。

5.外国人与中国人离婚,外国人提出离婚,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法院办理离婚诉讼;中国人提出离婚,在户口所在地法院办理离婚诉讼。

6.国外法院判决在中国的承认,根据双方加入的国际条约办理;没有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关系的,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来办理离婚手续。

三、

涉外离婚协议包括什么内容

涉外离婚协议应包含下列内容: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

3.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

4.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5.其他涉及夫妻双方且应当载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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